1、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人事调动。
3、职责
3.1 管理统括部负责人事调动的协调、处理。
3.2 各部门负责人对人事调动进行审批。
4、管理内容
4.1人事调动的原则:
A、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减少多余环节,加强薄弱环节;
B、组织机构变动与调整;调整、加强技术、管理层的人员配置;
C、劳动组织改善;调整不称职(岗)人员;
D、有利于发挥人的优势(特长、专长);
E、有利于工作协调;
F、其他。
4.2人事调动申请
4.2.1申请理由:员工个人申请、公开选拔、个别选拔、领导指示(应说明何人指示)等。
4.2.2调动前,由调入部门课长/主管填写《人事调动申请》,调出部门课长/主管签署意见,同意则交调令签发部门签发《调令》。
4.2.3有申请或选拔资料时应在《人事调动申请》后附上。
4.2.4因特殊情况,具批准权限的领导指示调动时,由总务管理部门协调调动时间后,直接签发《调令》。
4.3人事调动手续分类
1) 所借、所用物品、资料与工作交接等是否处理完毕?
2) 考勤是否转出?
3) 员工资料是否需要转出?
4) 工资资料(如账号)是否需要转出?
5) IC卡或卡内资料是否需要更换或修改?
6) 厂牌是否需要修改或退还?
7) 宿舍是否需要调动?
8) 鞋柜是否需要调动或退还?
9) 其他事项
4.5在调动当日,调出部门应主动通知和协助被调动人办理调动交接手续,并指引其到调入部门报到上班。
4.6严禁口头通知调动或未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等形式的擅自调动。若擅自调动,调入部门和调出部门所负责任如下:
4.6.1调出部门:按被调动人自离而未及时报告应负的责任处理,如餐费的预充值和补贴,由调出部门负责。
4.6.2调入部门:按被调动人未进厂处理,如公司不予核算被调动人工资,由调入部门负责。
5.相关文件和表格
《人事调动申请》
《调令》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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