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
玮 璋 曹 淑 琴
1976年11月,山西省灵石县旌介村农民在修建窑洞时发现商代墓葬一座。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派人进行清理,收集铜器十七件,其中礼器十一件,兵器六件①。1985
年1月,山西省考古所的同志在同一地点又发掘了两座商代墓葬,出土铜礼器四十一件,兵器六十件②。这三座墓均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口长不足四米,宽二米余,在同时期的墓葬中属中型墓。但它们随葬的铜器数量之多,在同等形制的墓葬中却是不多见的。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一百余件青铜器中,有铭铜器有五十二件,其中有A字(本文中提到的六个金文,分别用英文字母A-F代替,见图一。下均同此)铭文的器就有三十四件,占铜器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有理由认为,这一地点是A国贵族及其宗族的墓地。它的附近可能有这一方国的城址或聚落遗址。
从这三座墓葬及其随葬器物看,它们的年代是比较明确的。若与安阳殷墟的同类遗存相比,可以看出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点。我们还注意到∶有A字铭的铜器过去也有出土,传世铜器中就有不少同铭器。据我们统计,传世铜器中有A字铭文的礼器即有一百余件。若将历年来陆续出土的A、B
字铭铜器和传世器中的同铭器加在一起,总数超过一百七十件。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在同时期的诸侯国中,它是个小国,但它留传下这么多铜器,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本文将以这些资料为依据,对A国族在历史上存在的年代、它的文明发展的状况,以及它和商周王室的关系等问题作一祖略的分析。
首先要指出的是,这些铜器上出现的这个国族名,它的形态并不一致。约有三分之二写成A形,另外三分之一则多有变异∶或上边的一横不出头;或这一横上拱;或两侧的逗点向外;或写成曲线状。有的因两侧的逗点与竖线相连而成了半环;也有一些将两侧的逗点写成圆点或竖道;还有些字将两侧的逗点或半环省去,写成B形,而与天干中的丙字相同。但它们都是同一个字。这些差异,如果后者不是前者的变体的话,则应与书写者的随意性有关。商代后期的文字,其规范化程度虽然很高,但需看到∶当把文字书写或镌刻在陶范上的时候,由于书写和镌刻者的文化程度不同,锲刻的技能各异,在字形上出现这样那样的变异是可以理解的。另有一些现象,如刻字一侧有半环,另一侧不见,或与铸器时型腔中含有杂物有关。
此字的形态虽然有这样一些变化,但它们都是同一个国族之名。因为灵石旌介村三座墓中出土的三十四件同铭器上,此字的书体就多有不同,包括了上述这些差异中的一部分。在传世铜器中也能看到这种情形。如《博古图录》18·31之1和2(以下均简称《博古》)收录的两件赢,它们的形制、花纹和大小均一致,很可能是一对器,但一件的铭文为A形,另一件则是B形。又如一件被称为兄癸卤(又称丁子卤)的,该字在盖铭写作B形,器铭则写成A形。这些实例,说明上述不同写法原本是相通的。
关于这个国族名,有人认为是字;有人说是族徽。主文字说的学者中,有人隶定为鬲字,如《博古》,薛尚功的《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贴》(以下简称《薛氏》)和王俅的《啸堂集古录》(以下简称《啸堂》)等书的作者。也有人隶定为丙字,如《三代吉金文存》(以下简称《三代》)等书作者即是。徐同柏云∶“B形古文两旁,形,火之象,盖古炳字。炳明也,取明荐之义”(《从古堂款识学》1·19,以下简称《从古》;刘体智等也从此说(见《善斋吉金录》以下简称《善礼》、《小校经阁金文拓本》以下简称《小校》等),今人也有释鬲者。有人则分而释之∶将B形释作丙字,A形则作族徽解。由上可见,长期以来对此字一直未有定说。
就形体而言,这个字跟侧视之筒形鬲有些相似。不过鬲是有三个袋足的。金文中的鬲字下部突出三个袋足,正是抓住了这一特点。《说文》∶“鬲,鼎属……三足。凡鬲之属皆从鬲”。许慎对鬲字所强调的也是三足这个特点。铜器铭文中出现的鬲字,有作器名的;有作族氏名的,字形均为有三个袋足的鬲形,无一作上述之A形或B形者。本文所收的一百七十余件有铭铜器中,没有一例写成三足鬲形者。这说明此字不应释鬲。金文中鬲字和此字也不相通,因为人们在使用这两个字时是严格区分的。
此字既与陶鬲无涉,那么它源于什么东西?据灵石旌介村第二次发掘简报报导∶
2
号墓出土的铜矛中,至少有两件矛的佼部所饰的兽面纹样,其鼻梁和双目即由此字代替。这一实例或反映了此字的起源与兽面图案有某种关系。它反映了该国族的先祖以某一动物为图腾。此字的出现跟他们所崇拜的图腾有关。如果这一推断不谬,则对探索古代象形文字的起源提供了一个线索。但要强调指出的是,这些铜器中使用的A、B形铭,已非徽帜所能解释。它是一个字。
如上所述,此字与干支中的丙字是相通的,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证明释作另一个字更为合理的情况下,我们主张采用罗振玉之说,将它释作丙字。
在本文所收的一百七十余件铜器上,丙字绝大多数是国族之名。它在铜器上经常单独出现。也有字数较多的,这时,丙字或在全铭之首,或在铭文之尾,如常见的国族名那样。有些铭文中的丙字或许是作器者名。如有一件器上铸有“丙作父己”铭另一件上有“作丙宝”三字,实即“丙作宝”之误。北京琉璃河遗址出土的一件爵上,有铭“父丙己”三字,也应属“丙父已”之例。这几件器铭中的丙字,当不排除是作器者名的可能。
甲骨卜辞中未见A形铭,常见的是B形铭,即天干中的丙字。但卜辞中还见有将两个丙字作上下相叠合书的。如“贞,妇好于丙”(《股契粹编》1227,以下简称《粹》);"庚申卜,串贞,王令丙”(《小屯·殷墟文字乙编4256,以下简称《乙》);“……子丙一牛一口”(《殷墟书契前编》3·24·3,以下简称《前》)等等。这里的丙字或作国名,或作人名。在卜辞和金文中,像这样两个或三个字合书的现象是常见的,它跟单书一个字的意思是相同的。例如鱼字,既可写作一尾鱼形,也可写成两尾或三尾鱼形。所以两个丙字合书和本文讨论的丙字很可能是同一个字。或者说卜辞中所见的这个国名或即本文讨论的丙国。口
这个丙国在历史上存在多长时间?这是本文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旌介村发现的三座墓葬显然不能回答这个问题,故拟结合传世铜器,从推断它们的年代入手。
用考古方法对青铜器进行分期研究,必须借助于图象。图象中,照片的效果较线图为优,但线图只要反映该器的特征,也具有参考作用。在本文收集的一百七十余件丙国铜器中;见到图象的约有八十件。这个数字虽不及总数的一半,但相对地说,数量不算少了。而且这八十件铜器的器类比较齐全,有些还能看到组合关系,这对进行分期研究是比较有利的。
目前见到的丙国青铜器,年代最早的可以推至武丁时期。未见图象的近一百件铜器中,也许不排除有早到武丁以前的可能。从已见到图象的这八十件铜器看,它们都属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的遗物。这里,我们将它们分为三个时期∶殷墟前期、股墟后期和西周早期。下面分别讨论。
(一)股墟前期的丙国器
有图象可断定为殷墟前期的丙国器至少有以下八件。其中,以安阳殷墟17号墓中出土的圆鼎(《考古学报》1981年4期)的年代最为明确。此鼎直耳,折沿,腹壁较直,底近平,圆柱足,饰简化兽面纹。此墓还出有铜质觚、爵各一件和陶器七件,被定为殷墟二期。约为武丁至祖庚、祖甲时期。
传世器中见有图象而可以定为殷墟前期的还有以下七件∶圆鼎(《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青铜器集录》A2R59,以下简称《美集录》)、分裆期(同前A30R60)、簋(《西清古鉴》10·9,以下简称《西清》)、爵(《美集录》A367R58;A388R462)、爵(《邺中片羽三集》三上45,以下简称《邺中三》,传安阳出土)、戈(《岩窟吉金图录》下17,以下简称《岩窟》)。
上述七件铜器的形制均与殷墟妇好墓出土的同类器相同或相似,所以它们的年代也当一致或接近。
这八件铜器中除戈的内部用绿松石分别嵌出丙字和子字外,其余均为一个丙字。它们的字体也一致。
(二)股墟后期的丙国器
丙国铜器中以这一时期的数量最多,器类最齐全。礼器有方鼎、圆鼎、分裆鼎、鬲、、、、尊、、壶、觥、觚、爵等,其中尤以觚、爵的数量最多,鼎、卤次之。兵器则有戈、矛、钺等。这些器上大多有丙字铭。
这期的丙国铜器,以灵石旌介村三座墓葬中出土的最为集中,年代也最明确。3号墓中的铜器出土时已有失散。如现存一觚三爵,显然与1号墓、2号墓中四觚十爵的配置情况不合。但散失之器不算很多,故仍能看到礼器中有鼎、卤、觚、爵、尊、解、觥等器类的组合关系。1号墓、2号墓出土的器物未有散失。尽管它们的铜器上的铭文并非都有丙字,有的还未铸铭(如这两座墓中均以四觚十爵配置,有丙字铭的有二十件,另八件无铭),但是墓中随葬品的组合关系是清楚的,均为觚、爵、鼎、簋、贞、(1号墓中多尊、、三种器类)的组合。它们与安阳大司空村51
号墓,高楼庄8号墓,殷墟西区的1057、1133
号墓的器物组合基本上是一致的。旌介村三座墓中出土的铜礼器五十二件,兵器六十五件。有丙字铭的共三十四件,包括方鼎二、圆鼎一、簋一、卤三、二、解一、觚四、爵十六、和矛二。其它铭文为数很少。这些随葬品的特征明显,与安阳殷墟第三、四期的同类器一致,所以年代也应相当。同时,有铭铜器中,丙字铭的器占了绝对多数,推断这三座墓的墓主人是丙国贵族,大概是没有问题的。有丙字铭的铜器,在安阳股墟西区的697
号墓中还出有一件爵(《考古学报》1979年1
期),属殷墟四期。也可作为我们推断上述铜器为殷墟后期的又一佐证。
安阳殷墟出土的晚殷丙国器还不只这一件。见于《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图录》(以下简称《基建》)图版140左的一件爵和《日本嵬储支那古铜精华》(以下简称《日精华》)1·38的鹗卤,都出于安阳,均有丙字铭。它们的年代也属殷墟后期。
除了上述铜器以外,传世器中还有不少丙国铜器可以借图象而推断为这一时期的遗物。如《尊古斋所见吉金图》(以下简称《尊古》)1·28和《宝蕴楼彝器图录》(以下简称《宝蕴》)101的两件尊;藏日本出光美术馆的一件解①;《双剑该吉金图录》(以下简称《双剑》)27收录的一件提梁自;流散英国,被伦敦索斯比拍卖行于1975年7月8日拍卖的一件爵④等均是。
传世器中还有一些既有丙字的国(族)名,又有“父乙”、“且丁”等名号的铜器。它们是丙国的一些作器者为其父、祖辈所作的器。从铭文内容看,在同铭诸器之中原应有一定的组合关系。可惜各书著录大多不附图象,故无法依其形制断代,也无法分析其组合关系。
我们认为,在“丙父乙”、“丙且丁”等铭文中,丙字可以是人名(如一例“丙作父丁”铭中的丙字有可能是作器者,因同组器中有省文的通例,有时可以省却“作”字而写成“丙父丁”的)但更多的则是国族名。丙字是国族名时,上述铭文中作器者的名字实被省略了。由于铜器铭文中省文的现象相当普遍,所以,若多件铜器上见到的都是“丙父乙”或“丙且丁”这样的铭文,它们也未必都是同一个作器者所作。这是因为兄弟辈在为他们的父、祖作器时,都用相同的“父乙”、“且丁”这样的名号。陈梦家曾经指出“名号在甲骨学的断代上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但名号本身必须断代以后才有作为断代的价值。”⑥金文中的情形也一样。由于隔代之间可以出现相同的名号,我们也须根据器物的图象先断定它们的年代,然后再依铭文内容及字体等来推断同铭器之间的关系。不过,古人作器时一次只作一件铜器的情形是很少的。那些身份较高的贵族、官吏作器时,往往是成套成组的。所以在出现多件“丙父乙”这样的铜器时,自应考虑其中有些原系同一人所作的可能性。这是我们研究过程中强调图像与铭文结合的理由。但这类工作必须藉图像判断其年代后进而推定的。
这里,我们暂且按铭文内容进行区分。1.有父丁、祖丁铭的铜器,共有16件。比较重要的有∶尹光丽鼎,《三代》4·10·2
著录。过去多称乙亥鼎,不确。这里我们从于省吾、杨树达之说。该器为吴大潋旧藏,现在伦敦大英博物馆。《恒轩所见所藏吉金录》(以下简称《恒轩》)》4有线图,可知是件方鼎。1981年4月7日在伦敦索斯比拍卖行被拍卖。此鼎通高23.8厘米,口沿下饰双尾蛇纹,腹部为三排乳丁。四角有扉,圆柱足的根部有兽面及扉秽,造型庄重典雅。有铭四行二十八字“乙亥,王□才毁谏,王撰酉(酒),尹光丽佳各,商(赏)贝,用作父丁彝,佳王正(征)井方。丙”。
铭文第四字,拓本不清。有说郸字,有说既字,恐都不确。《金文集》88释作铺,认为是祭仪之名,或有一定道理。“策谏”是地名。“尹光”多认为是人名,丽字,于省吾云侑也(《双剑该吉金文选》上2·1,以下简称《文选》);吴圜生训侍(《吉金文录》1·9,以下简称《文录》),杨树达从其说(《积微居金文说》165,以下简称《积微》)。不过,尹在这里作官职名或更妥当,而光丽二字不排除是人名之可能。鼎铭的大意是说∶乙亥这一天,“王在鬟鲀的地方,行蟹酒之礼,尹光丽得到王赏赐的贝,他为父丁作了此器,时间是在王征伐井方的那一年。末一丙字,是作器者的国族名。
这件方鼎,吴圜生认为是西周初年之器;于省吾和容庚等均定为商代器。从形制与铭文看,以定为商末之器为妥。
鹰作父丁解,《三代》14·52·21著录。铭文为“癜乍父丁。丙”五个字,有倒书、倒行现象。惜未见图像。从铭文字体看,它的年代与上一器相近。铭中耀字是人名,应是丙国的一个贵族。
另外,还有丙子工(或壬)父丁爵(《小校》6·62·4);丙父丁、丙丁(或为丙父丁之省)铭的觚、爵、鼎等六件。它们中多数未见图象。凡已知图像的器,均可定为商末时所作。
有祖丁铭的器共有四件。比较重要的一件是毓祖丁卤。《三代》13·38·5和6分别著录了它的盖、器之铭。此器现存故宫博物院。据《贞松堂集古遗文》(以下简称《贞松》)云,此卤出于河南洛阳。长期未见图形,直至《文物》1984年10期刊布图象,知为大腹卤①。但它的形体较商末之同类器要高(圈足和器盖均较高),腹的最大径在下部。高23·7、宽径16厘米。扁提梁两端为环形钮,无兽头饰。盖、器均饰单线条的回首曲尾夔龙纹。有文章认为此器是商王帝辛时的标准器,可备–说。
此卤有铭四行二十四字“辛亥,王才虞,降命曰‘归福于我多高咎’,易趱,用作毓祖丁尊。丙”。铭文中的王字,多认为是商王,“易赘”,有释作“得到神福”的。但因“用作毓且丁醇”句前面未见其它作器者的名字,所以整字释为作器者的名字或许是合理的。对于毓祖丁三字,有认为“毓”字即“后”字,进而提出“后且丁”者,为商王帝辛(纣)为其祖父文丁作器时所用庙号的意见。不过,由于铭末有一“丙”字,显然这是一件丙国铜器。作器者似应理解为丙国人。所以,铭中的赏赐者即使是商王,那么受赏人和作器者为其祖父作此铜器时,指的是他所在国族的人,如同本文所收的其它“且丁丙”铭的寓意一样,而与商王世系中的文丁、武丁、仲丁等均无关系。
丙国器中有且丁名号的,《三代》6·11·1
收录一件簋,《尊古》1·39有图象,有“丙且丁”三字。该器深腹,圈足较高,沿下和圈足均有花纹带,下腹部为乳丁,为殷墟后期器。另有两件铜爵,未见图象,仅见丙且丁铭拓本。或许也为同时之器。
2.有丙父乙铭的铜器,有十二件。计有绸、瓤、卤、蚕、爵等。这些铜器上的铭文多为“丙父乙”三字。仅有两例为“丙乙”,一例为“丙作父乙”。癫的甑部口沿下饰列旗纹带,鬲肩部为三个大兽面,见《梦鄣草堂吉金图续编》9(以下简称《梦续》);益的盖、器均饰夔雷纹带,见《泉屋清赏》99(以下简称《泉屋》)。
《三代》16·33·2著录的一件爵,有铭“丙且丁父乙”五字。此器铭文既将祖丁与父乙并提,则将上述有父乙和且丁铭的铜器联系了起来。它反映了这些铜器铭文中被称作父乙和祖丁的,与此器的作器者之间有血缘关系,按辈分说,他们是三代人。
《贞松堂集古遗文续编》下9·2(以下简称《贞续》收录的一件爵,有铭“丙且乙”三字。显然,此爵的作器者与上面称“父乙”的作器者之间又有辈分的差别。可惜的是这些铜器铭文中作器者名多被省略,使我们难以据此而排列其间原有的谱系了。
3.有丙父己铭的铜器,有十九件。包括方鼎、圆鼎、卤、觚、爵、觥等器类。
这些铜器上的铭文大多有“丙父己”三字,有两件器则为“丙己”或“己丙”二字。见到图像的有∶《故宫》35期著录的一件分裆鼎;《西清》I0·1著录的一件方鼎;《故宫》33
期的一件提梁卤;《美集录》A653R62著录的觥(有丙己二字铭文)等等。
4.有丙父辛、丙且辛铭的铜器,计有二十三件。包括分裆鼎、簋、贞、尊、解、爵和觚等。
这些铜器上的铭文绝大多数为竖行的丙父辛三字(少数写成“父辛丙”的),另有两件分别为“丙辛父”和“丙作父辛”铭。见到图象的有《美集录》A150R454之篮,同书A424
R61的尊《善斋彝器图录》140(以下简称《善彝》)的解,《三代》16·17·10的爵(有全形拓);《善彝》1·36的分裆鼎等等。这后一件分裆鼎上有"丙作父辛"四字铭文。
有两件壶和爵,它们的铭文均为“丙且辛”三字。见有图象的仅为《岩窟》上42著录的爵。这两件器铭皆称“且辛”,而上述诸器称“父辛”,说明这些器的作器者之间有辈分的区别。
5.有丙父癸、丙且癸铭的铜器,共有十件。包括鼎、卤、尊、簋、爵等。铭文均为竖行的丙父癸或丙且癸(一件为且癸丙)三字。见到图象的有《故官》33期的一件簋,侈口,双兽首耳,下腹饰乳丁纹,并有夔纹带;《殷周时代青铜器研究股周青铜器综
览》8·92
(以下简称《综览》)著录的一件圆鼎,腹饰兽面纹,足根部有兽面和扉陵。
另有一件称“兄癸”的丙国铜卤,早在宋代就流传于世。如今虽不知其下落何在,但《考古图》和《博古》中皆有图象,知是一件壶形卤。它的最大腹径接近腹体中部,扁提梁两端有兽头,圆形盖钮,以小圆圈纹和云雷纹带为装饰,为商代后期之器。此卤盖、器同铭∶“丁子(巳),王易CD贝,才寝,用乍兄癸彝。才九月,佳王九祀硷日。丙”。此器宋人称“兄癸占”,清人称作“丁子卤”,均不确。此卤的受赏人和作器者是CD,故应称之为CD
卤。在这件器铭中,盖铭中丙字写成B
形,器铭则写作A。此卤的年代比赘卤要早。《考古图》说“得于邺”。此器铭中有“佳王九祀曷日”等纪年,在丙国器中是很重要的一件。
上述诸器铭文中有称兄癸者,有称父癸或祖癸的,它们反映了作器者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辈分之别。
在我们所收的丙国铜器中,除了上述不同名号的铜器外,还注意到有父甲、父丙、父戊等名号的丙国器,虽然它们的数量不多。
《三代》12·47·7收录的一件铜占,有“丙父甲”三字铭文。据说此器现在河南郑州。
《三代》14·42·12著录的铜解一件,有铭“丙父丙”三字。图象见《Barlow》149·6,知其饰有列旗纹带。
《三代》11·9·2著录的尊有铭“丙父戊”三字。图象见于《故宫》36期。
此外,《三代》13·11·5和6著录有一件卤的铭文。盖、器同铭,均为“丙木父辛册”五字。惜未见图象。此器中的“木”是个族氏名。它与丙这个国族名同见于一器,或反映了这两个族之间有某种关系。类似情形还有亚丙铭的爵三件,著录于《欧米菟储支那古铜精华》2·89(以下简称《欧华》)、《泉屋》76等书。这几件器铭中亚字四框均不出头。其中一件(《泉屋》76)爵的图象清晰,腹饰兽面纹,有扉矮,双柱较高。有丙止铭的卤和爵各一件,卤铭见《三代》12·36·10和11,盖、器同铭,但丙字的写法不一致,盖铭写成B
形,器铭的丙字一横不出头。爵出自安阳大司空村的晚商墓中,高20.5厘米,饰兽面纹,著录于《河南出土商周青铜器》1·310(以下简称《河南》)。直未见图象,但这件同铭爵的年代明确,可知它们的年代或也一致。另有丙天铭的爵一件,《三代》15·32·2著录,现藏清华大学。
上述这些铜器的年代约当殷墟后期,但不排除其中有些铜器的年代下限或可至西周初年的可能。
(三)西周早期的丙国器
可以确定为这一时期的丙国铜器,以陕西长安张家坡和北京房山琉璃河两地西周墓葬中出土的年代最为明确。在张家坡的80号墓和马王村发现的两件铜爵上,錾内均有一个丙字铭(见《考古学报》1980年4期、《考古》1963年8
期)。此外,有一件觚上有铭丙父己三字(《考古》1984年9期)。北京琉璃河50号墓中出土的一件爵上,也有“父丙己”三字铭(见《考古》1974年5期,图版捌,1)。如前所述,当为“丙父己”之误。这几件铜器由墓中共存的其它器可以推断都是西周早期遗物。
传世器中有图象可以推断为这一时期的丙国器,有《商周彝器通考》208(以下简称《商周》)和《宝蕴》42著录的簋各一件,《善彝》6.4著录的丙父己爵和《综览》41所录的丙父己方鼎等。
这一时期的丙国器中比较重要的一件是蹰鼎。这是一件圆鼎,见《腾稿》7。铭文在口内,为锈所掩,有数字劾蚀,难以辩认。但可知有铭五行二十八字“王初□亘()于成周,谦公蔑嗣历,易马囗囗。嗣□(扬)□(王)休,用乍父辛□□(宝尊)彝。丙"。从这件鼎的形制及其它有滞公铭的器互证,可以推断为昭王时器,理由将在后面申述。
总上分析,迄今见到的丙国铜器的年代,约自商王武丁至西周早期的康昭之世。这说明丙国在商周时期至少在商王武丁时期即已立国,并在周人灭商以后,又归附于周王朝。它在历史上至少存在三百余年。
丙国在商周时期既然存在了三个多世纪,那么这个国家的生产水平和历史状况又是如何呢?这是我们要讨论的又一个问题。
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丙国铸造的青铜器数量是相当可观的。这不仅说明丙国已经掌握了较高的铸造工艺技术,而且也反映了丙国的农业生产能够向社会提供较多的剩余产品,因而我们有理由推断位处太行山西侧的丙国,其社会生产水平跟东侧的商王国是相当接近的。
与商王朝相比,丙国显然是个小国。它占有多大地域,拥有多少人口,它的都城在那里这些问题目前都还不能确切回答。但是流传至今的青铜器具已有一、二百件,其中绝大多数是礼器。这个数字足以说明这个国家拥有相当充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本文前面提到一百七十余件丙国器,这个数字是按有丙字铭者统计的。事实上,当时铸造铜器时,并非每件器上都记刻铭文。刻铭者也未必都有国族名。从旌介村发掘的三座墓葬看到,随葬用青铜器中有丙字铭的礼器和兵器有三十四件,无铭的则达七十余件,为前者的两倍。从这些铜器的形制、组合等方面分析,有理由认为这些无铭铜器也是墓主人所有的物品,它们也是(至少绝大多数是)丙国的青铜制品。在传世铜器中,虽然找到有铭可断为丙国器的只有一百三十余件(与其它诸侯国相比,这个数字也是相当可观的),但在为数众多的无铭传世铜器中,还应包含相当数量的丙国铜器,也是可以想见的。假如也按上述比例推算,那么流传于世的丙国铜器的总数,或许已有四、五百件之多。旌介村发现的三座丙国墓中,平均每墓有三十余件铜器随葬。显然,这个国家若无一定水准的社会经济作为基础,墓中放置这么多贵金属制品作随葬品是难以想象的。
青铜业的出现与发展,因受复杂的工艺技术的限制,速度是比较慢的。它在生产手段不甚发达的古代社会中是个尖端行业。所以,青铜业的有无,其工艺技术的高低,在一般情况下被视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社会生产水平高低的标志之一。
众所周知,自然界虽然赋予人类一些含铜品位极高的自然铜,可供人类作为制作铜器的原料,只是数量很少。像丙国那样先后流传下这么多青铜器具,其原料自不能依赖于自然界的赐予,应是从矿石中提炼获得。但从采掘矿石、冶炼成铜,再把它们铸成各种器具,这是需要一些掌握专业技术的工匠的分工协作才能完成的。今天看到的一件件青铜器,都包含了这样一个复杂而较长的生产过程。每个国家能够投入多少人去从事这些生产活动,则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生产水平和能够提供多少剩余劳动的前提。如果这个国家的劳动者分工愈细,诸如青铜业的生产愈发达,那么要求社会提供的剩余劳动也更多。丙国先民铸造的青铜器已知的数量已经数以百计,未被发掘出土的青铜制品的数量当也不在少数。可以推断∶商周时期的丙国,它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水平是不低的。
诚然,丙国先民铸造铜器时所用的原料,似也不排除来自其它国家的可能。因为古代先民在将矿石冶炼成金属铜以后,铜锭是可以流通的。流通的形式可以是交换、馈赠或在战争中掠夺。但不管采用何种形式,也都以一定的国力为后盾。
旌介村3号墓中出土的一柄铜钺,因含有3.82%—8.42%的铁金属成分而引人注目。究其成因,当与矿石品类和冶炼时的温度有密切关系。由于铜铁元素在矿石中多有伴生者,所以在选用这种铜铁矿石为原料时,假如炼炉中的温度只达到铜的熔点,铜被熔而离析出来,铁则与其它成分在渣中一齐排出;但若炉内温度一旦达到铁的熔点时,其中的铁元素也因被熔而混入铜液之中。这柄铜钺中含铁较高,就是因冶铜时炉内温度一度较高促使部分铁矿石融化而形成的。这种现象在中州地区出土的青铜器中迄今未见到过。但它是在特定情况下出现的偶然现象,不说明冶炼技术的高低。灵石所在的晋中地区,古代的铜矿资源比较丰富,采掘的历史也很早。所以这柄铜钺和其它丙国器的原料很可能产自附近某地,并在当地冶炼。
这些丙国铜器的铸造,显然是在本国的铜器作坊中进行的。这由铜器上都铸有这个国族名可以证明。丙国铜器的形体不算很大,以鼎类器来说,它们的通高几乎都在二十至三十厘米之间,尚未见到超过四十厘米的重器。不过,这些铜器的工艺水平并不低。它们的造型庄重典雅,表面有繁复的花纹,有的还饰以三层花以及兽头、扉棱等饰件。从总体上看,丙国铜器的造型合理,装饰华丽,工艺精致,都与安阳殷墟等地的同类器相似。其中如鹗卤、兽形觥等器类造型别致,做工精细,在同时期的青铜制品中也是并不多见的精品。这都说明,丙国拥有一批掌握了较高铸造技术的工匠。
在灵石县的旌介村至今只发掘了三座商代墓葬。这个墓地究竟有多大,附近是否有城垣,或其它重要遗迹均属未知之数。不过,如果将来在旌介村附近发现城垣或其它重要遗迹当不会令我们惊异的。因为一般地说,像这样有身分的死者的埋葬地,距离都城址不会很远。从湖北黄陂盘龙城的发掘中可以看到,那里先后发现了城墙、宫殿区、作坊址等重要遗迹,但李家嘴发掘的1号墓,被认为是这个城址的统治者的墓葬,其规格、随葬品的数量和种类等等,与旌介村发现的幕葬是很相似的。
反映丙国文明水准的另一个标志是文字已经出现,并使用于铜器之上。丙国先民所用的文字与商周王室使用的文字属同一系统,铭文的体例和省文等情形,也与商周文字诸多一致。这也说明,丙国与商周王室及同时期的其它国家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与交往。
这里,再就丙国的物质文化与安阳殷墟发现的商股文化作一比较,将使我们对丙国的文明发展有更深的认识。
从旌介村发现的三座墓葬可以看到,它与安阳殷墟的晚商墓葬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是一致的或相似的。
1.墓葬的形制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并用棺椁作为葬具;死者的葬式为仰身直肢;大件随葬品多置于棺椁之间,装饰物件则置于死者的身边;棺椁之上放置画幔、席子等等。2.丙国贵族死后,墓中也使用人殉,且都置于二层台上。墓穴底部设置腰坑,将狗放在腰坑之中,甚至狗颈上系有铜铃的习俗也是一致的。
3.墓中出土的夔纹鼎、大腹卤、尊、簋、婴、觚、爵等器形特征与安阳殷墟出土的同类器一致,而且其组合配置也是一致的。例如,以觚、爵为礼器组合的核心,并配以鼎、簋、卤、罄、盘、、觥等器类。兵器则有戈、矛、钺等。此外,还有玉琢的璜和鱼、虫、鸟、兽等装饰品。墓中不见或少见工具。这些共性,反映了丙国贵族与商王国在礼制、习俗方面也有共同之处。
4.丙国文字的字形,铭文体例与安阳殷墟所见铜器铭文诸多一致。甚至铭文中使用的名号也以天干记述。如前所述,丙国铜器上使用的名号有父甲、父乙、父丙……以及祖乙、祖丁、兄癸等,即除了庚字以外(很可能尚未发现),十个天干中有九个已经见到。其中以乙、丁、己、辛、癸数字尤其多。这与卜辞中所见商王的名号是相仿的。
5.丙国铜器表面的装饰纹样,如夔龙、蕉叶、云雷、蝉纹等;兽头、扉陵等饰件以及由它们组成的兽面图案、花纹带以至三层花的设置等等,与安阳所见青铜器是一致的。
不过,在我们进行这种比较时,以下这些差异之处也给我们留下很深的印象。
1.尽管旌介村发现的墓葬只有三座,涉及这个国家居民的葬制、习俗方面的很多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发掘工作中进行探讨。但是旌介村1号墓、2号墓中实行男女合葬的习俗却是引人注目的。1号墓中放置一男一女;2号墓中是一男二女,男性居中,女性死者分别置于他的一侧或左、右两侧。据报导,男性死者为仰身直肢,而女性死者作侧身面向男性死者,似反映了男尊女卑的情景。类似合葬墓在河北省藁城县台西遗址⑦见到过,但安阳殷墟发掘的千余座墓中迄未见到。这种差异仅仅反映了夫妇同穴合葬与夫妇异穴埋葬的差别呢?还是反映了丙国贵族死后实行丈夫死后妻妾从死的习俗?现在还不能推定。但是它与安阳殷墟商人墓的葬俗有所不同是很明显的。
2.丙国铜器上使用文字的情形虽与殷墟所见诸多一致之处,但已知的文字总数并不多。即使周初的丙国器上,很多铜器还是常用一个丙字。有名号的铭文多为三个字,有一些为四个字或省作两个字的。字数较多的铭文屈指可数。铭文中省文现象在商周铜器中比较常见,但象丙国器上看到的大量使用省文的现象实是耐人寻味的。因为象“丙父乙”、“丙父丁”这样一些铭文中,虽然由“丙作父乙”这样的文例,可以认为丙或为作器者之名,理解为“丙作父乙宝尊彝”之省。但是绝少见到"×作父乙宝尊彝,丙"这样的全铭者。面对为数众多的“丙父乙”、“丙父丁”、“丙父己”等铭文,如果以为这些铭文中的丙字都是作器者,那么显然会得出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的结论。事实上,丙字作为国族名,它可以放在铭文之尾(在介绍上述铜器时已经指出这一点),也可以放在铭文之首(如同常见的“光”、“亚疑”等族氏名那样)都是一样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使“丙作父乙”四字,或与“丙、作父乙”或“作父乙、丙”同意,因而不排除铭中的作器者被省略的可能。在一百七十余件有铭的丙国器中,全铭者极少。可以推定作器者名的只有变、CD、尹光丽、嗣、等几个,所占比例极少。这与其它诸侯国铜器上较多使用全铭的情形是有差异的。
3.丙国青铜器上的图案装饰花纹虽然和商殷铜器有相同之处,但仔细观察即可发现,无论是兽面还是夔龙,它们的单体形象比较写实,至少不如殷墟的王室贵族所用铜器上看到的因夸张而显得呆滞和狰狞可怖。其它如丙国铜赢上使用蕉叶纹样(倒置于甑部沿下)①,这在安阳出土的商股遗物中是难以见到的。
4.旌介村1号墓、2号墓中使用的器物组合,虽与安阳的同类墓葬有一致之处,但使用四觚十爵的配置,在安阳或其它地点的商代墓中是不见的。
在商代墓葬中,随葬的器物以觚爵最为普遍。尤其在青铜礼器中,几乎都以觚爵为核心,构成重酒组合。但是安阳的商殷墓葬中觚爵的配置是相等的一觚配一爵,二觚配二爵,五觚配五爵。在安阳以外的一些地点,虽有一觚配二爵(如山东苍山东高尧)⑩、二觚配三爵(如河南温县小南张)愈、三觚配五爵(山东长清兴复河)⑩、四觚配六爵(山东膝县井亭)?者,但四觚配十爵者迄今仅见于旌介村丙国墓中。旌介村发现的三座墓中除觚爵外,还有鼎、簋、贞、罂、解、尊、觥等。在这个组合中,觚爵等酒器的数量之多,所占比重之大,或反映了丙国贵族生活中嗜酒之风较安阳商王都更盛。另外,安阳商墓中戈多于矛,而旌介村商墓中是矛多戈少。
5.旌介村商墓中所出的兽面管状器、弓形器、兽首刀、盈内戈、三角援戈、噩鼓等物,上面虽无丙字铭,但它们也是墓主所有之物。这些东西在安阳股墟不见或少见。鼍鼓在山西襄汾陶寺遗址的龙山文化中已经见到⑤;弓形器的用途至今未有统一认识,但它与兽首刀一样,都是这一地区常见的富有特色的器物。1号墓中出土的铜质兽面管状器,上半部的半圆形钮管,饰牛头状兽面。下半部圆管的表面有细线纹,下端饰兽面。这一器物过去未见。或如3号墓中的铜钺一样,是象征权威的权杖一类的器物也是可能的。但它的装饰具有北方文化的特点也是很明显的。
从上面的比较中可以看出,丙国的青铜文明显然受到殷商文明的强烈影响,但又保存了不少当地文化的固有特色,说明这里的青铜文明决非中原股商文明的简单移植,而是在晋中地区的特定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这一地区早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繁衍、劳动,创造了很有特色的物质文化。这里发现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数量很多。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这些史前文化的发展水平并不比中州逊色。尤其是在襄汾陶寺的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的铜铃残片峻,是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铜金属制品之一。夏县东下冯发现的石范和青铜制品,它的年代可早至商代前期。所以,有理由认为这一地区进入青铜文明的年代并不比中州晚。旌介村三座商代墓中出土的一批青铜器及其在青铜工艺方面取得的成就,使我们对该地区骨铜文明及其水准有了新的认识。如果对这一地区文明发展的进程稍作考察,那么对丙国于商代晚期在青铜文明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只能理解为该地区历史文化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
最后,还想就丙国与商周王室的关系作一些探讨。
丙国与商王室之间存在有良好的关系。我们提出的这个看法,既是基于前面分析的在文化面貌方面与殷墟的商股文化之间具有不少共性因素,显示了两者存在某种内在联系。同时,甲骨卜辞和铜器铭文中都有一些材料可以作为旁证。
卜辞中记有“贞勿邻(御)妇好于丙”(《粹》1227),“庚申卜,吕贞,王令丙”(乙4256)等内容。如前所述,如果这两条卜辞中的丙与本文所收的铜器上的丙是同一个国家的话,那么它既可作为丙国在武丁时已经立国的一个旁证,同时也反映了丙国与商王室之间在武丁时期即已建立起较为密切的关系。
卜辞中米见有征伐丙国的内容,却有不少征伐羌方及马方的记述。前一条卜辞中提到的妇好是武丁之妻,在一次征伐羌方的战争中,曾经统率一万三千余人(《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130,以下简称《库》)。据一些学者考证,商王室征伐的羌方、马方等均在山西南部的沁水上游一带⑩,与丙国所在的灵石相距不远。而旌介村一号墓出土的一件簋和两件爵上分别有“马”字和“亚羌”之铭,或反映了丙国与羌、马二方国在商殷后期时还有来往。对于“妇好于丙”这条卜辞是否与上边提到的伐羌一事有关,似可勿作推论。因为商王及其王室成员在征伐、田猎、出巡时,所到之处,各小国有义务提供各种方便。所以妇好去丙国,以及商王给丙国贵族赐贝等等,都反映了丙国与商王室之间的密切关系。不过,邻近的羌方、马方的力量很强,为了自身的安全它也须时与周旋。“马”簋、“亚羌”爵在旌介的丙国贵族墓中出土,或许是它们时有接触的反映。
类似情形在铭文中还能见到。以天干为名,夏代诸王就已使用,但把十个天干都用以记名,在商代王世看的最清楚。关于这种记名的意义,有主生日说者,有主死日说者,也有主庙主说的,而以祭名说为多数学者所接受。王国维提出“殷之祭先率以其所名之日祭之,祭名甲者用甲日,祭名乙者用乙日,此卜碎之通创也。陈多家则进而现山出名即绿名,系名者某一先玉在视谐巾见定于那个天干日致察,即以该日为悲
因然现们从两回的器的名还无名。
排出则级犯谐,网而还难以粉它与雨玉室的同紫制作详细的比较。但至少它们约以灭干称父,称粗称兄,过是完全和同的。以系
到的西行析的在文化面貌上的或性囚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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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见,应是西代之器。铭文中记染了作器讲
得到了的进购,许记明住王正(征)力
之华,而不用惟王把”的句例,现许反映了两国的这个作置之受费,与这次征化外方的成和有关。若此说不证,那么这个变货人是在随王身边的宜园井的盆与了征化外力的敌的。在一件海的CB由铭中,除
丁记有作器者变的王资则之贝的求迹外,还
有“才九月,作王九视口,两的纪尔铭。在内因铜购上他用起王室的纪年,也可说明两因与随王室之间的关系。
丙图应题阳王室的诺民国之一。的阶到一件钢的内的用绿松石纯张出“对”“子二字(分别做于内的两侧),这“两子”二还否系的王所封的的称?因随代是否实行五酶。自前尚无定说,还难以均定。但“两于“这一称调与越子、藏子等一样,必为内国的火贵旅无疑。至于两回进在陷玉宜边任自项的。除了上西捉到的刃北明明的作照
各外,还可提到三件亚两的的作照。打人
指出亚足有化的的宜名,的很底。这三你照上的亚河二字,政反院了作思者曲担征过这一自四
两图在西四时物。与用王空也保称了良的系。它作为则空的诸级回之一,起否变到四王的册?(三代6.35.6承有一作白丙率,四见国像,不知国何器赞。有馆为白两作宝附大字。铭中的白字。可以是爵称,也可以是伯仲之伯,在没有旁证的情况下,难以据此而妄加推测,只能留待日后有新的材料时再作讨论。不过,涉及它与周王室的关系,由以下材料可见其端倪。
前面提到的翻鼎铭文中所记“王初□宜(?)于成周,谦公蔑溺历,易马……”等内容。其中的谦公,还见于E鼎(《三代》4·18·1——2)和厚建鼎(《三代》4·16·2)的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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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佳王伐东夷,谦公令E及史F曰台(以)师氏罘有、嗣后或载伐豫,E孚贝,E
用作客公宝尊鼎”。厚趣鼎“佳王来各于成周年,厚趣又僵(得?)于谦公,建用作率文考父辛宝尊薰,其子∶孙∶永宝。少”。
前一器未见图像。但因铭文字体和所涉之谦公与厚螳鼎铭中谦公相同,应是同时之器。后者与穆王时标准器吕鼐极为相似,所以这两件器的年代当也与之接近或一致,但骺鼎的年代较此二器略早。从上面这两篇铭文可以看出,谦公是周王征伐东夷时的一员大将,他曾令E、史F伐豫。谦公之称,也足以说明他是周王的重臣。嗣鼎铭文中所记的“谦公蔑剿历”,并赐以马匹等内容,或说明受赏人翻是谦公手下的一个武官。若此说不误,则丙国的这个名嗣的贵族为周王室服役并得到赏赐的事实,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丙国与周王室的关系。
山西境内商代铜器虽然常有发现,但对这一地区的古城古国及其青铜文明的认识仍是零散的,不完整的。灵石旌介村发掘的商代墓葬尽管只有三座,却为我们认识这一时期丙国的历史文明打开了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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