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的中国人,大多只有一姓一名。但在古代,人们的姓名远没有这么简单。在通常情况下,除了姓和名以外,还有字(表字)、号等。
我们今天常说的某某人叫什么名字,其“名字”一词,在古代包括“姓”、 “名”、“字”三个部分,三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是三个各自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整体。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 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 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大不一 样。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
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见不到。如三国时的名将张飞,字翼德,在这一名字中,“飞”是名,“翼德”则 是对“飞”的解释,因为“飞”就是“翼之德”(翅膀扇动而造就的功德)。又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名与字之间也有联系,即“居易”是因,“乐天”是果,只有居处安宁,才能知命而乐天。
古人的名有多种类型,字也有不同用途。最初,人们取字非常简单,往 往只取一字,与“子”、“伯”、”仲”、“甫”等表示年龄阶段的字相连。如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冉耕字伯牛,冉雍字仲弓,这些名字中的“渊”、“牛”、“弓”就 是他们的字。当然,有些人取字时干脆只用一字,不加别的字辞,如陈胜字 涉,项羽字籍等等即是。东汉以后,人名取字才越来越讲究,情况也越来越 复杂。人们在有了名以后,往往把取字看得很重要。有些人在取字时注重效法古人,取字“士则”、“思贤”、“师亮”等;有些人则寄托对当事人的厚望, 取字“温叟”(长寿不夭)、“永全”等。这些,无不含有深刻的意义。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号以代替名字。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 “别号气 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蠡别号鸦夷子皮等。先秦时期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 取号的人仍不很多,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 数人。但是,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 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到宋代时,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发展。人们 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明清人更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入有号。正 如清人凌杨藻在《蠡勺编》一书中记载的那样,其时“闾市村垄,嵬人琐夫,不 识丁者莫不有号,兼之庸鄙狂怪,松兰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则必 ‘水’,伯’松’则仲必’竹’,不尤大可笑也哉。近闻妇人亦有之,向见人称’冰 壶老拙’,乃釐媪也”。甚至一些落草为寇的盗贼也有别号。如上述书中举 了一个县官审案的例子,就十分能说明问题。这一例子说,一位县官在审理 一桩窃案时,责难犯人为自己开脱罪责,犯人突然说道:“守愚不敢疽县官不解其意,一问左右,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称别号。
在用字上,取号与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数多少的限制。从已知的历代别号来看,有2字号,也有3字、4字号,甚至还有10余字、20余字的别 号。清代画家郑板桥的别号就有12字,即“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 至于宗教界的一位叫释成果的法师,别号的字竟达28个之多,即“万里行脚僧小佛山长统理天下名山风月事兼理仙鹤粮饷不醒乡侯气一个人的别号竟然用了近30个字,真可谓古今一大奇观。
因为古人取号有较大的随意性,并且不必加以避讳,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剌激了饱受文字狱和避讳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们在名字之外更取别号来表现自己。当时的大多数人都取一个别号,但有些人的别号也有好 几个。如清初画家石涛法名弘济,别号清湘道人、苦瓜和尚、大涤子、瞎尊 者,达4个之多。
综合上述可知,我国古人的称谓远比现代人复杂,他们有姓名,又有字、 号。这种姓名字号的并存,既适应了当事人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情况下的 需要,也为中国的姓名文化增添了不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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