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起名忌取缺陷的名字,宝宝起名忌取缺陷的名字三个原因?

用生理缺陷的字取名的现象古今皆有,如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 (即膑骨,也写作宾骨),近代书画家、篆刻家吴昌硕自称 “大聋”,现代诗人、爱国志士苏郁文自号 “眇公” 等。另外还有司马迁、邓粪翁 (邓散木) 等,这些都是用伤残字取名的真实例子。

既然古今有所成就的古今名人也取生理缺陷的名字,为什么又主张忌用有生理缺陷的名字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第一,用生理缺陷的字取名是不道德的。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的生理缺陷总是成为别人为其取绰号的根据。经常听到一些人叫某个残疾者陈歪嘴、王瘸子、李半瞎、张二拐子等,这些都是缺乏道德感的表现。

身体受了伤或留有残疾,是件痛苦的事情。用 “伤残” 的遗症取名,等于揭人的伤疤,让人痛上加痛。即使戏谈别人的生理缺陷,也是对他们人格和尊严的一种侮辱。

第二,生理缺陷的名字对人产生伤害。

仅是取个绰号倒还罢了,却总有一些家长为自己刚出生的伤残孩子取此类名字,因为他们深信 “贱名长命”,这令人深感遗憾和惋惜。

父母在取名时,一定要少用伤残字, 以免伤害孩子还未成熟的心灵。因为这些日益成长的孩子与同龄人作比较时,会在心理上更加自卑、失落,给原本伤残的身体注入更多的刺激,使之深陷痛苦与狐独之中,无力自拔。

第三,用生理缺陷的字取名,一般都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

如上面所说的孙膑,因受刑去掉了膝盖骨,改名为孙膑是为了铭记庞涓的罪行,并发奋以雪耻;吴昌硕由于晚年双耳失聪,故自称大聋,且只是一种自称,不是别号,更不是名字,严格说来不算以伤残字取名;苏郁文由于抨击袁世凯的窃国行径,惨遭迫害以致双目失明。

因此,成年人自己改名,除有所寄托或另有含意者外,一般不宜用伤残字词,以免引起不快。

有生理缺陷的名字不是一个好名字,在取名上应给予伤残者体贴和关怀,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同时还要在物质上精神上给予他们支持和帮助,使他们体会到人生的美好和生活的亲情,这也是取名时的一种公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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