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商品商标命名时,必须遵循汉语的构词法则,才能起个好名字。
(一) 构词法是商标命名无法抗拒的 “游戏规则”
文字商标的命名必须符合构词法的规则。
商标命名实际上就是选字词,除了词汇库中现成的词语以外,那些创造性的词语都必须按照构词规则来组合,犹如飞机的航线、火车的轨道、队列的口令、舞步的旋律,规则是无法抗拒的。
近年来,国外流行创造语词和使用没有任何词汇含义的商标,创造的方法是利用人脑或电脑进行字母组合,这似乎是一种随心所欲的游戏,真实不然,它仍具有严格的游戏规则,即必须按照构词法组合,组合后的音节不仅能够呼叫,而且发音要独特、响亮。
就汉语词法而言,它的规则主要体现在音节形式方面、结构形式方面、外来语转化方面和词语缩略方面。这四个方面在商标命名上都有充分的体现,也就是说,对商标命名都有着强大的制约作用。下面分别加以叙述。
(二) 音节简短是古今中外商标命名的通则
现代汉语词汇是复音词为主要音节形式,其中又以双音节词占绝对优势。
以《普通话三千常用词表》为例,其中收名词1621 个,双音词为1370个,占85%;形容词451个,双音词为310个,占69%;收动词941个,双音词573个,占61%。这三类词都以双音节形式占绝对优势,其中又以名词为甚,比例最大。
我国商标也具有双音化的特点。一般来说,我国商标名称由1~4个音节构成,其中又以双音节最为常见,其次为单音节和三音节,四音节最少。
以《中国消费者报》1992 年11月陆续刊出的1332个知名商标为例,文字商标1252个,占全部商标的94%。下表是对这些文字商标所作的音节分析,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双音节商标的优势地位。
双音节商标什么会受到命名者的青睐?
首先,是因为汉语构词模式对命名者和消费者所构成的语言心理影响;
其次,由于汉语修辞习惯的影响,往往由两个音节构成一个音步,节奏明快,琅琅上口,便于呼叫。
再次两个音节的商标,信息容量较为适中,其区别功能发挥得恰到好处,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我国商标从产生的时候起,就奠定了双音节的基本形式,这是因为商标形式必须要与语言形式同步,在宋代口语中双音词已占有一定优势,而商标面向的是广大消费者,命名者必然会采用这一 “大众化” 的语音形式。
尽管我国商标有多种新时期音节形式,但消费者出于称说习惯,常常将四音节商标压缩为双音节,或将单音节商标扩充为双音节,总之,是向双音节靠拢。
例如将 “可口可乐”、“三星海霸”、“琴岛海尔” 压缩为 “可乐”、“海霸”、“琴岛” 等等,对于单音节商标,通常要加上 “字”、“牌” 或类名,例如 “丽” 字眼镜、“锋” 牌西装、“郎” 酒等。
国外商标也崇尚音节简短,据维尔克曼的调查统计,大多数商标一般由5~8个字母组成,由3~4个字母组合的商标亦不少见。可见,音节形式简短是古今中外商标命名的通则。
(三) 偏正结构是中国商标命名的主流
在现代汉语词汇中,根据其内部结构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单纯词和合成词两类。由一个词素单独构成的词,就是单纯词;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词素构成的词,则是合成词。
我国商标中的单纯词和合成词数量不是很多,一般都来自汉语词库,而较多的则是词组或短语的形式。
商标中的词组或短语,其构成方式与词语基本上是一致的,都可以分为联合式、偏正式、述宾式、主谓式和补充式五种类型。例如 “白丽”、“宏达”、 “嘉美”、“安舒”、 “松鹤”、“义利”、“美加净”、 “黑又亮” 为联合式;“大宝”、“金鸡”、“三星”、“虎头”、 “银箭”、“飞龙”、“小霸王”、“青春宝”、“少女之春” 为偏正式;“咏梅”、 “寒马”、“迎晨”、“汇雨”、“得贝”、“洁尔阴”、“甲天泉”、“远航九江” 为述宾式;“鱼乐”、“皇封”、“燕舞”、“浪奇”、“万家乐”、“百事达”、“脉络宁”、“狗不理” 为主谓式;“乐久” 为补充式。
据抽样统计,我国文字商标多数是偏正结构,其次则是联合式,主谓式、述宾式较少,补充式几乎没有。
下表是对北京市1992年公布的238件参评著名商标的分析,这238件商标除去单纯词、外文、拼音字母等,还有124件商标,基本上都是合成词、词组或短语,它们的结构形式统计结果也印证了上述结论。
(四) 转译外来商标必须遵循嫁接原则
外来语是异国文化的使者,是汉语同其他民族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汉语吸收外来语可以追溯到汉语形成时期,此后一直不绝如缕。
在长期引人外来语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转译的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音意兼顾的原则,即在音译时兼及表意,二是双音化的原则,使外来语符合汉语词汇的形式特点。
商标译名也必需遵循这两个原则,在转译国外商标时,一是采取纯粹音译的方式,如Johnson,庄臣、Sony——索尼、PiereCardin,皮尔·卡丹;二是采取音意兼顾的方式,即保持原名的读音,又带有中国人便于理解的含义,这种形式的译名商标最为常见为本世纪20年代,Coca——Cola饮料刚引放我国时,曾被译为 “口渴口腊”, 又称为 “福口乐”、“辣药水” 等,结果根本无人问津。Coca——Cola 公司特意登报征名,最后,一位留英的中国学者的译名被选中,这就是 “可口可乐”。此名一出,立刻被中国消费者接受,这种舶来品的销路也随之打开。
而对于译名商标还要注意音节形式的简短,一般不要超过四个音节,以双音节为最佳模式。
1994年北京天华科技开发公司在为国际服装名牌WOODS&GRAY征集中文译名时,特意注明 “译名不超过4字”,可谓深得转译三味。对于一些音节较长的国外商标,必须压缩音节,尽量照顾到汉语词汇双音化的特点,例如 Flora 芙露、Golgate, 高露洁、MicrPow一er一, 迈普,等等。
近年来,那些音意兼顾、形式简洁的译名商标很受消费者喜爱,这固然与崇洋媚外的消费心理有关,更主要的是这类商标既带有显而易见的洋味,又具有中国商标的风格和特点,真是像雾像雨又像风,扑朔迷离,耐人寻味,称得上是中外语言的一种成功嫁接。
(五) 采用缩略形式给商标命名的利与弊
缩略语是词组或短语的简缩形式,它的产生和使用是为了适应社会生活的快节奏,是对汉语构词法的一种补充。
缩略语一共有5种缩略形式,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的附加成分共用一个中心词,如 “离退休”、“高中低档”; 两个中心词共用一个附加成分,如: “洋烟酒”、 “师范院校”;数字概括中心词,如 “五讲四美三热爱”;抽取词组或短语的主要部分,如: “知青”、“体校”、“环保”;直接搬用外语简称或采用音译简称,如 “CT”、“托福” (TOFEL)。 缩略语省略了词组或短语的次要部分,保留了主要部分,所以并不影响信息的传递,而且形式上显得简洁明快。
我国商标中也有为数不少的缩略语,这些缩略语大都是企业名称的简缩。
以企业名称的简缩形式用作产品的商标,既标明了商品的来源,又宣传了企业形象,可收一箭双雕之效。
在我们抽样统计的1252个文字商标中,以企业名称为商标素材的有150个,占12%。
这类商标主要是采用抽取企业名称中主要部分的方式,实际上就是企业简称,例如北内——北京内燃机总厂。 上儿——上海儿童食品厂、天起——天津起重设备总厂, 等等。
此外,还有少量直接采用汉语拼音简写或外文简称的,例如LYC——洛阳轴承厂、ZWZ中国瓦房店轴承厂、DC——大连柴油机厂等等。
这类商标固然有明显的优势,但也有明显的不足,主要是形式呆板,直露粗糙,例如制药厂的商标好用 “药”,什么 “上药”、“川药”、“鲁药”;柴油机厂的商标好用 “柴”,什么 “玉柴”、“常柴”、“河柴”,不一而足,不易激发人的美感。如果能在文字上稍作一些变化,结果将大不一样。
例如同时生产锅炉的,四川乐山五通锅炉厂商标是 “川釜”,河南沁阳锅炉厂的商标是 “沁锅” 前者就比后者显得雅致。又如江苏盐城无线电总厂生产的 “燕舞” 音响,“燕舞” 谐音 “盐无”,藏而不露,颇具匠心。
以上我们从四个方面谈到了汉语构词法对商标命名的制约。
文字商标属于词汇中的专名,汉语构词法的规则规范了商标的语言形式,商标命名者必须了解这些规则,并用来指导自已的命名实践。
同时,这种日益广泛的命名活动也将不断地丰富汉语构词法的理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的增长速度会大大超过普通语词的增长速度,也许会对汉语词法带来一些试探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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