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一生中要从事一定的职业,或士、农、工、商,或卜、医、兵、官,几乎无人例外。职业的不同,使有些姓名带上了鲜明的职业特点。职业与姓名, 便成为中国姓名学中必须研究的课题。
在我国古代,由于人们在社会上的地位不同和从事职业的不同,在取名习惯上也不尽相同。一方面,“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另一方面,王侯公卿则可以世享荣禄。在取名上,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与高高在上的皇帝百官显然是不同的。下层人取名随便捡个“猫儿”、“狗儿”便可,而统治者取名不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且名字定下来以后还不准一般人冒犯。这 种情况,多少与今天的农村人取名崇尚质朴、城里人取名崇尚文雅、商人取名重钱财、军人取名多用“军”、“国”、“兵气“武”等字有些类似,说明姓名与职业和身份地位之间有广泛联系。
谈到姓名与职业的关系,在我国古代,最有特色的是皇室和官宦之家的取名。商周时期,对皇子、皇孙的取名就有专门的规定,其名字一旦被取用,便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原来与之同名的人要改名,在不得已提到名字时也必须加以避讳。据《容斋随笔》记载,宋代曾专门下令不许民间使用带有王霸思想的字眼,其中“龙”、“天”、“君”、“王”、“帝”、“上”、“圣”、“皇”等字更在严禁之列。“于是毛友龙但名友,叶天将但名将,乐天作但名作,句龙如渊但名句如渊,卫上达赐名仲达,葛君仲改为师仲,方天任改为大任,方天若改为元若,金圣求改为应求。周纲字君举,改曰伯举;程振字伯王,改曰伯起,’更 有甚者,如果皇室成员不按自己的身份等级取名,甚至还有丢官夺爵或者被除籍的危险。如清朝嘉庆初年,领侍卫内大臣绵亿因违犯近支宗室命名规定,为两个儿子取名时应使用“丝”旁字而用“金”旁字,便遭皇帝严厉斥责, 专门下诏对他进行处理。诏书中说他“自同疏远,是何居心?伊既以疏远自恃,朕亦不以亲侄待伊,亲近差事,不便交伊管领”,接着又革了他的官职,让 他从皇宫中搬了出去。
在我国古代,不仅皇帝和皇亲把名看得很重,文武百官也十分重视自己的名字,要求下属不得冒犯,亦即所谓的“为尊者讳,为亲者讳最著名者 当属俗谚所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故事中说北宋仁宗时有位名为田登的官吏,在至和年间(公元1054—1056年)担任南宫留守一 职按照当时的风俗,民间要在上元节(即农历正月十五)张灯结彩以示庆 贺。他上任后正赶上过节,下官问他应该怎样过,他批示说“依例放火三 日”。下官莫明其妙,回去一想才知他是自讳“登”字,因“灯”与“登”同音,所 以又用“火”代替“灯”字。
按照我国特有的习惯,做官有官号,做工有工号,经商有商号,务农有农号,卖艺有艺名,出家人有法名,这些无不具有职业名的性质。在诸多的职业名中,特征最为显著的除前述艺名、官名以外,还有商业、技巧、医药等行业的职业称号。如宋代商业界卖酱菜的薛某被称为“酱翁”,卖炊饼的许六又名“许糖饼”,卖马鞍的杨安国又名“杨鞍儿”,种菜出身的张青又名“菜园 子气 明代陆叠山以叠假山为业,便被称为“陆叠山”;在百工技巧界,清末天津的张万全以擅塑泥人知名,人称泥人张。其后,代代相传“泥人张”之名; 在医学界,如果某人擅长某种医疗技术,则往往被用这一技术命名。如姓黄的医生手段高明,犹如神仙,就可能被称为“黄半仙”;姓张的医生擅长以膏药治病,往往一帖膏药就能治愈病人,就可能被称为“张一帖”。当然,诸如此类的职业名也具有详号的性质,但其特有的为本职业的宣传性和影响力, 则是挥号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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