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历来讲究 “名正言顺”。
古语云: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行不果。”
一旦 “行不果”,商家当然也就无法赚钱了。
所以,名正言顺应是好店名的必备特征。
当然,名正言顺本身已经包含有 “名符其实” 的含义了。
名称是事物的专有标志,只有名实相符,才能准确的反映事物的特征,才能让人叫着顺口,听着顺耳。这就是古人所说的 “名正言顺” 的含义。因而 “名符其实” 是命名的第一原则。
我国颁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名称不得含有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的内容和文字。
目前在企业取名,尤其是店铺的取名当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夸大、攀贵、求洋倾向日重。
有些档次不高、规模也不大的小店,却动不动就冠以某某大饭店、某某大舞厅,再不就是纷纷叫 “城”,像什么美食城、玩具城、儿童城、娱乐城、装饰城什么的,有的还嫌不够,于是又有 “亚细亚”、“五洲”、“环字” 等等。
名字虽大,其实难符,很容易使人产生华而不实之感。
另一种不实的表现是攀贵,动辄向 “皇家” 靠拢。皇都、皇宫、皇冠、帝豪、王子、皇后、贵族等店名满街都是,令人目不暇接,仿佛进了紫禁城。
求洋有时也令人啼笑皆非。一些与异国没有什么联系的店铺也取洋名,像什么 “欧罗巴餐馆”、“法兰西发屋”、“伊丽莎白歌舞厅” 等,让人觉得不伦不类。
求洋、攀贵、夸大原本是为了招徕顾客,但实际上却往往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商号、商标是否与实际相符,人们往往一看便知,而名不符实很容易引起顾客的反感。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命名有专门的规定,《商标法》第8条第8款将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文字、图形列入不得使用的内容之一。
对于不符合实际的商标申请,商标局则将依法驳回,不予公告。
如河南某卷烟厂申请注册 “长寿牌” 卷烟商标被驳回,即属此例。
大家都知道香烟是一种有害身体健康的商品,吸烟会影响人的寿命,以 “长寿” 来作为香烟的商标显然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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