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华民族一向重视个人对家庭、家族、社会的责任,在人名问题上也多有寄托,使人名表现出许多西方社会不曾有的特色和属性。
首先,人名具有专指性。人名是人际间彼此区别的标志,一个人名只能代表一个人。否则的话,人名就丧失了它的专指意义,其实际作用就要大为 减弱。如提起“花木兰”这个名字,大家都知道是指古代一位替父从军、为国杀敌的女英雄。提到“雷锋”,就会联想到他是助人为乐的好青年、大家学习的好榜样,而不会想到另外的人。这里的“花木兰”、“雷锋”都有明显的专指 意义。一旦遇到与这种专指意义相悖的情况,则必须对有关人名加以调整,以适应这种人名属性。如在前些年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定期间,发现有同姓名的情况,即浙江代表名单中有两位“张玉兰”,河南代表中有两位“赵 福林这种人名相同的情况是有悖于人名的专指性的,同时也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的区分。因此,有关人员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误会,就在4位代表名前分别加上各自所在的地名,成为“湖州张玉兰”、“瑞安张玉兰”和“安阳赵 福林”、“焦作赵福林”。这种做法的本身,实际上也是对这些有悖于人名专指性的名字所作的调整。当然,有些本是专指的名字有时因为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失去专指作用,但有时也会在失去一种专指作用时转化为另一种 专指。这类的例子也是非常多的。如明清时期,“梅香”这个名字原指某一 大户人家的丫环,后来,因为把丫环叫做“梅香”的人特别多,于是“梅香”也 就成了 丫环的代名词。随着这种由一个“梅香”而向众多的丫环代名词的转 换,“梅香”一名也完成了由一种专指而向另一种专指的过渡,其转化前后的事实仍没有离开人名的这一专指属性。
中国的人名,一个字,两个字,简简单单,既便于记忆,又便于传播,完全不同于西方社会一大串的人名。这种人名的简明性便是中国人名的另一个 特征。我们知道,名字的取命和使用要以语言文字为媒体,中国人名字的媒体就是汉语和汉字。由于汉语和汉字有音节简单这一特点,就使中国人的名字也以单字名或双字名为主。这种人名用字的极少和音节的简单,十分有利于人名的记忆和传播。如果把一个两字的中国人名和一个10字的外国人名放在一起,让你去辨认和记忆,那么,你首先记住和说出的一定是中国 人的名字。这种简单易记的中国人名字的优越性是西方国家无法相比的。
中国人名的属性除上述两点外,还有它的审美性、稳定性和地域性。其 中,审美性是指人名对那些含有贬义、发音含混不清、容易引起误解的汉字的排斥,在所取名字的字义上要求庄重、典雅,在字音上要求响亮、动听,在 字形上要求繁简适中、搭配得当;稳定性是指人名一旦成为某一个人的标 志,将伴随他终身。因此,在取名时要有长远观点,不可草率从事。对一些 时效性很强的名字,尽管一时可能被认为时髦,或者读来颇为亲切,但很难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试想,诸如小小、丹丹之类的名字放在孩子身上会让人有一种亲切感,但过了六七十年后,已经是老头、老太太的他们还叫这些名字,别人的感觉会是怎样?
中国人名的地域性是指由于我们的国土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人名往往带有不同的地域特色。如果带着明显地域色彩的人名离开了原来所在的地区,也可能引起意想不到的后果。如在广东、福建沿海,人们信奉妈祖,取 名时就有人带上“妈”字,以期得到妈祖保佑。但由于“妈”字是母亲的代称, 在内地就没有人用来取名,因为那样是要犯忌和遭人嘲笑的。鉴于上述,尽管人名的地域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在命名时,还是要尽量避免这种干扰。
总而言之,人名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无时无刻不在与社会发生联系。 因此,无论是我们研究人名还是在为人取名时,都要把它与社会联系起来, 充分考虑它的基本属性,以便使它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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