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国被识别出来的民族已达56个,他们分布在我国各地以及港台地区。由于各民族的历史背景和风俗习惯不同,在姓氏和取名问题 上也有各自的特色。
蒙古族的姓氏,历史上有贵姓和贱姓之分。其中,包尔只斤、吴兰苏和等7大姓最为尊贵。不过,在习惯上,蒙古族人是称名不称姓的。其名字多出自蒙古语中,用汉字表示时则是同音对译。因此,仅从汉字上看蒙古族人的名字,是无法了解其真正含义的。而在实际上,蒙古族人名字的寓意相当深刻。如“哈斯巴根”意即“玉柱”,“巴特尔”意即“英雄”,“玛拉沁夫”意即” 牧人之子”,“敖都琪琪格”意即“像星星一样耀眼的花朵”,“萨伦娃”意即“美 丽的月亮七 更有意思的是清朝的一位蒙古族大臣,全名竞有12个字,即“鄂 勒哲依忒木尔额尔克巴拜”,译成汉语就是“有福有寿结实如铁珍奇若宝”。 由于蒙古族可用作取名的词汇较少,同名的现象也非常多。为了加以区别,有些人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父名,有些则在名前冠以姓氏。尽管如此,名字相同的人仍然很普遍。
回族人由于多与汉族人交错杂居,受汉文化影响较深,在姓名制度上也基本上与汉族相同。不过,回族人的姓氏更为集中,常言所说的“十个回回 九个马,另外还有沙、喇、哈”,指的就是回族人多以“马”为姓的事实。此外, 回族中较常见的姓氏还有王、丁、白、金、穆、张、杨、朵、拜、陕、赛、脱、摆、撒、 纳、麻等。在取名上,生活在内地的回族人已基本上完全采用了汉族人的名 字,有时只是由于宗教信仰的原因,在孩子出生时请阿匐取一个“回回名儿” (亦称“经名儿”,即小名),或者在结婚时的喜帖上写上自己的回族名字。这 些回族的名字大多与所信奉的伊斯兰教有关,如男名多叫阿里、达乌德、阿 卜等,女名多叫马丽玛、法蒂玛等。
藏族人自称“博巴”,意即居住在西藏高原地区的人。其姓名制度由于 受喇嘛教的强烈影响,宗教色彩十分明显。尽管族中也有色、木、董、东、惹、 柱等姓,加上一些贵族的“房名”也有姓氏的性质,但在习惯上只称名不称 姓。其名字大多由活佛喇嘛取命,带有与宗教教义相关、以及吉祥长寿、兴 旺发达、功德圆满之义。如“朵尔吉”意即“金刚”,“卓玛”意即“观音”,”达 瓦”意即“月亮”,“扎西”意即“吉祥”,”尼玛”意即“太阳”,“梅朵”意即“花”, 这些都是藏族中最为常见的名字。为了避免重名现象,藏族人又多在名前 冠以地名、职业、性别、生理特征等文字,以示区别。
维吾尔族是一个有名无姓的民族,其名字大多采用自己名与父名相连的方式,称呼时只称己名不称父名。如“买买提・依不拉音”这一名字,前半部分是己名,后半部分是父名。族中的取名特点,有些是根据所信仰的伊斯 兰教教义取名,如“哈力克”意即“造物者”,“库尔班”意即“古尔邦节”,“阿迪 勒”意即“公正的”;有些则在名字的前面或尾部加上别的词表示地域概念, 如“买提库尔班”意即“莎车地区在古尔邦节出生的人”,“阿依古丽”是阿克 苏地区的女姓,“热合甫”是吐鲁番一带的人,艾孜尼汗是哈密一带的人;还 有一些名字表示其他意义,如“古丽巴哈尔”表示纪念“花的春天”,“穆合布 里”是父母希望孩子“幸福有前途”,“阿丽玛”有“苹果”之义,“海赛力”本义 是“蜂蜜”。上述这些,无不反映维吾尔族人取名文化的丰富多彩。此外,生活在新疆西北部地区的乌孜别克、塔吉克、柯尔克孜、哈萨克等民族,也有与 维吾尔族大致相同的取名习惯。
苗族是生活在我国西南部地区的少数民族。族人命名时多选用“两” (田)、“南”(柴刀)、“也”(石头)、“笨”(美貌)、“诺”(鸟)等字,表示生活习俗 和寄托厚望。早在清朝以前,苗族有独立的姓氏制度,常用姓氏有“孟腊”、 “孟达”、“孟由”等,取名时也多采用“己名+父名”的命名方式。入清以后, 由于清朝统治者强行把苗族姓氏根据同音对译的原则简化为汉族姓氏,使 原有的姓氏慢慢消失,汉姓则在苗族中流行开来。
满族曾是大清王朝的建立者和统治者,族人有姓氏也有名字。族中称 姓氏为“哈拉”,最早的哈拉就是一个家族,后来又发展衍化成为679个姓氏。 这些姓氏有的是因居住地的名称而来,有些则是部族的名称。其取名习俗 在清朝入关以前较崇尚淳朴,如有的人以“马齐气“席特库”等命名,其含义 分别是“铁钩子”和“尿炕的孩子”;有些则以“宜兰”、“得喜”命名,其含义是 “三十”、“四十”等数目字.清朝入关以后,满清皇室受汉人字辈文化的影 响,取名时也开始采用字辈命名,并且规定用汉字取名时只准用两个字。至 清朝亡国以后,满族姓氏和名字更加简化得与汉人姓名一样。如今,仍旧使 用古老的满族姓名的人已经很少了。
彝族在解放前实行等级制度,其姓名习俗也与这种制度有关。如族中身份地位最高的“黑彝”特别重视自己的身份和财产继承,在姓名制度上多釆用父子连名的取名方式。根据这种制度,男孩在取名时必须取父名的后 一二个音节与己名连缀;同样,等他有了儿子,也会把自己的名字与儿子名 字联在一起,共同组成儿子的名字。按照这种取名方法,彝族人的名字往往 世代相连组成谱系,有些谱系甚至可以长达许多代。如担任过第五届全国 政协委员的彝族人鲁木子,名字全称便是阿侯(远祖名),布吉(氏族名)・ 吉哈(父名)-鲁木子(己名),从他的远祖阿侯开始,传到他已是第37代,其 中每代人的名字都是父名和己名相加,即“古侯合子——合子合打……吉哈 鲁木子”等。当然,现代以来,彝族中也釆用了汉名汉姓或汉姓彝名等命名 方式,说明其姓名习俗也在发生变化.
壮族人自称“布侬”、“布壮”、“布土”、“布僚”、“布越”等,姓名习俗是有姓有名,先姓后名,从形式上几乎与汉族一样。在称谓上,壮族人习惯称刚生下来而未取名的婴儿为“依冒”,取了名字后则以名字相称。等结婚生子 以后,则又称“父冒”,做了祖父则称“爷”、“公七 如韦拔群、侬智高、覃惠清 等,都是典型的壮族人名字。
白族的姓名习俗大体与汉族相似,其姓氏主要有杨、赵、李、董、段、高、 张、王、尹、何、杜、苏等,名字则多取两字名。族中的男子有些还在采用“父 名+己名”的取名习俗。如云南碧江县的一家白族人,从远祖名到本人名20 多代相连不断,其中几代的名字便是“苗局谷一一谷娟血——娟血独一一独 老底一底拉局——局拉牛——牛拉首”,世代相连的特征十分明显。女子的取名则多以“金花”、“银花”、“德花”、“珍花”、“玉花”等相称。
傣族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只有“刀”字一个姓,而且还是仅限于族 中的贵族在对外交往中取汉名时使用的。因此,有人认为傣族是一个有名 无姓的民族。在名字的使用上,傣族人一般有乳名、法名(出家做和尚后的 名字)、还俗名、父母名(做了父母以后的名字)、官名(当官后的名字)等,在 不同的人生阶段要使用不同的名字。解放以后,傣族人的名字也出现逐渐 汉化的趋势,主要表现是使用姓氏,采用汉名和名字固定化。原来只有贵族 才能使用的“刀”姓,现在的一般平民百姓也可以使用了;原来经常变化的名 字,现在也基本固定下来了;原来不使用汉姓的习俗,现在也基本上改变了。 如姓名为刀美兰、杨丽萍的两位傣族人,还与她们的新名字一起亨誉我国的 舞蹈界。
瑶族人有姓氏也有名字,其姓氏原有12个,即盘、沈、包、房、李、邓、周、 赵、胡、唐、雷、冯,后来又从赵姓中分出邵姓。在取名时,瑶族人习惯于按婴 儿岀生时的顺序或重量相称,如男孩多取名大贵、二贵、三贵或亚一、亚二、 亚三,女孩多称大妹、二妹、晚妹、接妹。随着年龄的增长,瑶族男子一生中还要改三四次名字,女子不仅改名还要改姓。如一位名叫房二贵的人,他在 年轻时可以使用这一名字,做父亲后则要改称房二父,有了孙子又改名房二 公,有了曾孙则要改名房黄公;如果他的夫人在婚前名唐三妹,婚后就要改 名房二沙,生子后改名房二尔,生女后改名房沙二尔,有孙子后则又改名房二婆或房沙二婆。
高山族人在历史上大多有名无姓,采用本名与父名或氏族名、母名相连的命名制度。如居住在台湾端岩村的一位高山族首领,全名是瓦绍·达依 莫,其中“瓦绍”是他自己的名字,“达依莫”则是他父亲的名字;同样,他的子女名为白赫・瓦绍或卡摩-百绍,所釆用的也是与父名相连的命名制。当 然,高山族人自清代以来逐步汉化,一方面采用了汉族人的姓氏作为自己民族的姓氏,另一方面则大量采用汉名,表现了较多的民族融合特征。
土家族人有名有姓,名字往往显得比姓氏重要。在取名时,土家族人迷信于让刚生下来的孩子去拜祭山水、草木、石头等常见之物,借以保佑一生平安,因此多以拜祭之物命名。如岩生、树生、岩树、岩保、岩妹、水生、石妹 等名字的来源,大都属于这种情况。此外,土家族人还喜欢用牲畜、家具或孩子的性别、排行命名。女口“呀谷座”即鸡笼,“呀八”即公鸡,“哈勒毕”即狗 子,“热毕”即小老鼠,这些也都是常见的名字。
畲族人的姓名习惯基本与汉族相同,其姓氏主要有盘、兰、雷、钟4个。 相传,畲族人的祖先盘瓠在帮助中原皇帝平定叛乱以后,辞官不做,迁居深 山之中,生下三男一女。为了让子女光大自己的基业,他分别为三个儿子取 盘、兰、雷姓,又为女儿招赘了一位姓钟的女婿,这样便有了畲族四大姓。此 外,在取名上,畲族人在少儿时代有乳名,成年以后有世名(学名),参加过祭祖仪式后又有法名(醮名),去世以后有讳名(谱名)。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名 字,都是严格按辈分取的,显示了族中宗法制度的严格。
上述各个少数民族姓名制度和姓名习俗,在我国各少数民族中都具有 一定的代表性。此外,如怒、哈尼、佰;、景颇、基诺、珞巴、布朗、拉祜、塔塔尔、 俄罗斯、独龙、门巴、普米等族的人有名无姓,德昂、條陳等族的人有姓无名, 怒、哈尼、值、门巴、普米等族的人父子连名,布朗、独龙等族母女连名,鄂伦 春、鄂温克、赫哲等族有本民族的姓名也有汉姓汉名,等等。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多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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