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态度是: 洋名可以用,但应择宜而取,勿自陷浅薄误区,盲目求洋。
中华民族在其悠悠的历史岁月中,吸收了域内各民族文化的优秀成果,并熔于一炉,创造出光辉灿烂的华夏文化。今天,我们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文化,也绝不可能脱离世界文明的大道而另辟蹊径,而必须遵从文化发展的规律,立足中国,放眼世界,以我为主,博采众长,不仅要继承自己民族的优秀传统,而且要继承人类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优秀文化遗产。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日本当代作家大江健在授奖会上的答谢词中说,他的文学创作得益于欧洲文学的养育,具体地说,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养育了他,因此说他的领奖是一种谢恩。
我们无法怀疑大江健说这番话时的真诚,但如果放在中国,一个东方儒教国家的作家这样说,是否有忘祖之嫌?答案应当是否定的,一个作家有一个作家的想法,这并不是数典忘祖。
的确,外国文学的优秀遗产具有巨大的认识、教育和美学价值,可以供我们欣赏,养育、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情操,也是我们建设新文化、新文学必不可缺的借鉴。对待外国文学和人类一切文学遗产,采取全面排斥、否定的态度是错误的。但话又说回来,凡事都有规律和 “度”, 若不加分析地全盘西化、兼收并蓄,采取 “横向移植” 同样是不可取的,也违背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的态度是要进行分析、研究、取长补短,批判地继承欧美文学的优秀遗产,以期达到 “洋为中用” 之目的。
起名亦是如此。
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吸收、使用一些外国人名和外国文学遗产中塑造的典型人物的命名,如果借用得恰如其分,用得有意义,便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 “安娜”,不仅响亮动听,而且马上使人想起托尔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尼娜》,再次回味安娜这一动人的主人公形象 (顺便说一句,文学大师果戈理的恋人也叫安娜,安娜是西方的常见名。起名安娜并非意味着不吉,可见无论是汉名还是洋名,都迷信不得也无效);再如 “浮士德”,不仅具有 “勇士的高尚品德” 意味,而且令人想起歌德的巨著《浮士德》中那个执著追求个人幸福、个性自由与解放,投身社会实践、渴望改造社会的主人公形象,回忆起那句名言: “要每日每天开拓生活和自由,然后才能够作自由与生活的享受。” 激励人们不断追求。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洋名,都可以拿来一用,以求 “扬名”、“洋气”。
一般来说,中国人应起中国人的名字,汉语语音的优美多变、铿锵有力和婉转绵长,字义的博大玄妙、丰富多彩和深厚悠远,字形的多姿多彩、灵活生动和气韵传神,形成了汉字足以使西方汉学家对汉名羡慕和惊叹的无穷魅力。西方人的名字相比之下便逊色三分。但任何事物都并不是绝对的。人名本身即符号,便于区别识记,在追求美的前提下,有些 “洋名” 也有其独到的价值和文化背景。随着中西文化的交流,中西文的理性的艺术的搭配,出现了许多美丽如画,琅然上口的好名字,如王安琪 (安琪,西方文学中背生双翅向人们献花的小天使),冯海伦 (海伦,希腊神话中的美的女神)、赵瑞德 (瑞德是《飘》中的男主人公),安娜、舒贝、朱丽、叶林娜等,西方某种独特的文化背景,加上汉语的独特魅力,使得这些名字的主人如同套上了幸运的光环,而备受關目和青睐。但是却不可过分洋化,否则将适得其反。如张玛丽、罗蜜奥、卢勃朗等过分洋化的名字就显得做作可笑了。
再如 “约翰”、“玛利”、“琼丝”、“丽沙”、“玛沙”、“洛夫”、“珠利” 等,虽然 “洋味”十足,但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汉字意义,只是外国人名字的音译罢了。也就是在汉字中缺乏意义体现,除非你不着意字义而只求符号,否则就完全没有 “借用” 的必要。试想,如果人们在正常的人际交往中,听到 “王约翰”、“李琼丝” 这样的名字,第一感觉肯定是 “不伦不类”,“四不像”,继而会招致嫌厌和耻笑,落下 “此人必是崇洋媚外的主儿”,“此人甚是浅薄”,“真没意思” 的骂名。处处给人留下这样的坏印象,就不可能得到信任,得到理解,势必会影响一个人的社会交往,是不划算的。
所以,在如何对待洋名的问题上,我们要拿起鲁迅先生倡导的 “拿来主义” 的武器,要会 “拿”,会用,既不一棒子打死,也不 “一概请进”。总之一句话: 要会用,但不滥用。
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和外来文化在中国的迅速传播,在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产生副作用。人们滋生了媚洋的心理,盲目出现比比皆是的众多洋名,并没有给人以新感觉。这种 “更新” 观念在企业界也有地震式的反响,如 “五洲·阿里斯顿”、“琴岛利勃海尔” 等等充斥视听。但媚洋的文化现象毕竟短暂,在80年代末便潜移默化地消失了。在个人起名方面,不少父母也放弃了为子女所起的原有的洋名,回头走传统起名的老路,给孩子起有实在意义的名字。企业家也不再考虑扯洋旗充洋货,品名逐渐贴近国情,接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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